国资划转社保进入倒计时 超万亿国资跑步驰援养老金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11





  国资划转社保的改革在12月进入倒计时阶段。按照既定时间表,我国将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的划转工作。


  央企划转社保已先行一步,早在2019年就完成了81家企业1.3万亿元的划转,地方国企划转则在2020年迎来高潮,从年初到年末,各省份纷纷出台划转方案并要求于今年底基本完成划转方案。


  最新出台政策的是北京市。12月8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2020年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时间节点。这一年,不仅要完成国资划转,还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这两项改革都将为下一步的全国统筹打下基础。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表示,从各省份的方案来看,地方国资划转的股份存于财政专户并委托国资控股的投资公司进行增值保值的运营,但地方的这种管理是代管托管的过渡状态,一旦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之后,由省政府掌管的社保基金和国资划转的国有股股份,都将一并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来统一管理。


  与此同时,第一财经了解到,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办法。今年一些地方出台的文件明确提出,中央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后,地方财政部门会另行制定相应具体实施办法。


  超万亿国资跑步驰援养老金


  上述《方案》提出,北京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人民群众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状况的冲击日益明显,第一代“婴儿潮”退休高峰的到来,更是要求我国增强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方面的未雨绸缪。


  2017年11月,我国启动国资划转试点,2019年9月全面推开,要求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在地方层面,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到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了1.3万亿元的划转。业内预测,划转完成后的总规模将在3万亿~5万亿元,这就意味着,在2020年底之前,国资划转至少还要完成约2万亿元的规模。


  这2万亿资金将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重要保障,尤其是在疫情引发养老保险基金大幅减收的情况之下,国资划转社保的提速也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了一粒“定心丸”。


  疫情没有阻碍国资划转社保的脚步。第一财经查阅地方文件时发现,从疫情略有缓解的3月底开始,多省份就开始陆续出台国资划拨社保的方案,如河南、湖南等地在4月出台方案,重庆7月份出台,上海9月份出台,进入11月份之后,山东、甘肃、北京等也抓紧出台了相关方案。


  国资收益专项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


  从内容上看,各地的方案大致相同,在划转范围和划转对象、收益方式等方面均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原则一致,如划转比例均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承接主体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


  北京市的《方案》重申,国资划转后股权分红和运作收益,由市财政局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股权分红由委托管理公司负责具体运作。


  此前在国资划转全面推开之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称,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此外,国资划转的另一个原则是做“沉睡的股东”,即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入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一般不向企业派出董事。


  第一财经梳理地方文件时也发现,地方在承接主体上略有不同,绝大部分省份都是授权财政厅持有,如吉林省规定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集中持有,由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但也有一些省份不同,如黑龙江省授权省国资委作为该省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的承接主体。


  从地方划转的进度来看,河北已经宣布完成了21家省属国企划转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93.26亿元;广西宣布完成了区本级18家国企的划转。


  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将出台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体现。


  一位地方国企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划转过程比预期要困难得多,无论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都有不同程度的困难。地方国企的困难要更大,所以划转预留的时间也更长。


  他表示,地方国有企业数量多,情况复杂。一些地方国企产权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无法确定划转的数量。有的地方国企经营不善甚至面临破产,导致无法进行划转。有的企业因实施重组改制等改革事项,导致划转范围和划转规模发生变化。还有的涉及上市公司尤其是境外上市公司的,划转流程更为复杂。


  上述国企人士还表示,目前各省份的承接主体也不尽相同,有的是社保基金理事会,有的则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体系不顺导致划转的过程不通畅。而且承接主体的管理运作能力也参差不齐,影响国有资本的收益。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下一步主要工作是通过深化国企改革,促使企业更好地提高效率、创造效益,使划转到社保基金的这些股权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承接主体如何保值增值、如何分红、如何收益收缴将是最大的挑战。总体来说,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从大的角度看是积极的,由此带来的问题则需要制度层面进行设计。


  如何让“巨额存款”发挥应有的作用,业内分析,一方面,国有企业要通过加快改革更好地提高效率、创造效益、创造价值,才能使得划转到社保基金的这些股权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另一方面,划转企业的股权分红将是社保基金从划转国资中取得收益的主要来源。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不高,要发挥划转资金的保障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国企股权分红比例。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加强对划转资本运作管理的监督,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办法。


  在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可由承接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同时,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在管理这部分资产时,资产安全性应是首要目标。李锦表示,这部分划转社保的国资,其资本运作要稳妥操作,确保国资保值增值。这部分资产需交给专业人士运作,可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效益较好、有稳定收益的项目。 


  转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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