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面对困难,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群众关切的事情要努力办好。
2020上半年不易,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暖心民生政策。一起回顾——
医
提补助标准、增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食
压实“米袋子”“菜篮子”,保食品安全!
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对市场上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的水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严格进行查处。
引导市场调整功能分区,把生鲜农产品转到地上经营,营造更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住
让小区更宜居!
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
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行
高速通行费优惠延长!
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保
社保、低保,扩范围、增补贴!
自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
今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今年3月至6月,各地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
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发现困难立即救助。
转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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