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方位的金融业开放再上新台阶。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最新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清单。这次发布的新11条举措,一方面鼓励外资深度参与中国的银行、保险、证券等业态,并针对一些领域提前了开放时间表,另一方面在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及债券承销等方面设定了新的开放目标。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金融委再推一系列金融开放举措,彰显我国坚定不移加快对外开放进程的决心和信心,金融业的开放也将更大程度激发国内金融机构活力,提升其服务实体、防控风险的能力,为下一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内生动力。
事实上,自2017年开始,我国金融业开放就按下了快进键,今年以来,开放进程不断深化。今年5月,银保监会再推出12条对外开放举措,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保险业开放程度。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外资投资的积极性也持续提升,包括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首家外资信用评级公司等外资机构在国内相继落地。
此次金融委提出的新11条措施,则向外界释放了更强的开放信号。“当前,我国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市场规模都已处于全球前列,通过多年的实践,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也具备了进一步开放的能力。不过,外资在我国金融体系占比仍然偏低,如在银行业资产占比仅约2%,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将有利于激发金融业的竞争活力,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也是我国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具体来看,一方面,这11条措施将一些此前已经宣布开放的领域的开放时间表提前,如提出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另一方面,这11条还针对一些新的细分金融业态提出了新的开放要求。比如首次提出针对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开放措施。对此,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金管理市场以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为主,规模和增长有限。而国内养老金管理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试点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方式,只有一家由建行设立的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允许外资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有利于增加主体类型,增强市场活力,引入成熟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
另外,针对我国不断扩大的资管市场,此次也提出了新的开放举措,如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并首次提出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合资成立外资控股理财公司,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资管实践和专业经验,发挥中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各自优势,进一步丰富市场主体和业务产品,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服务需求。”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说。
此次提出的开放措施中,还有多项内容涉及债券市场,主要包括首次提出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这些措施覆盖从债券市场第三方服务到具体投资环节的整个过程,具有较为突出的全方位开放特征,且开放幅度较之前明显扩大。未来,境外债市服务机构、投融资主体进入国内债市的步伐可能显著加快。今年上半年,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已超过日本,升至世界第二位。下一步,国内债市无论在基础制度完善,还是在市场效率提升方面,都有望向全球领先水平靠拢。”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市场开放方面,还将有更多举措出炉。外汇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上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具体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将改革QFII和RQFII,扩大投资范围,研究适度放宽甚至取消QFII额度管理。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6月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陆续推出多项对外开放举措,包括持续加大期货市场开放力度,扩大特定品种范围;放开外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产品参与“沪港通”“深港通”交易的限制等。
“参与并推动经济全球化,始终是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为同期世界经济发展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由此,在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逆流和顿挫的时期,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加大加快自身对外开放进程,更大程度地开放本国市场,可视为维护全球经济开放竞争格局,遏制贸易保护主义蔓延的重要举措。这既符合我国自身的发展需要,也是在为全球增长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王青表示。(记者 张莫 汪子旭)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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