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记者近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随着中央企业激励机制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激励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如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充分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中央企业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等。这些工作充分运用中长期激励方式,深入挖掘潜力,正立体化全方位激发企业活力。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近日表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企业活力、调动企业家和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所在。
——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经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目前,共有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行业领域。从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看,实践效果良好,绝大部分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得到提高,其财务指标表现优于同行业整体均值。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1年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6.7%、14.6%、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航天工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舜表示,股权激励实施以来,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极大增强,搅拌摩擦焊装备市场订单不断攀升。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7%,新签订单同比增长41%。公司对行业内的专业人才形成了较强的吸引力,核心技术团队规模稳定增长,关键技术人员出现回流。
——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主要政策包括《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等。激励对象侧重于企业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实施单列管理。
截至2018年底,已有24家中央企业所属科技型子企业的104个激励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其中2018年新增74个方案,比上年增长247%。30个已经完成首批激励兑现的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幅分别达到41.6%和45.6%,绝大多数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有效解决了增量工资激励不足的问题,提升了激励对象的收入水平。通过调整激励对象的薪酬结构,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向核心骨干倾斜,对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国家电网中国电科院副总经理(副院长)王继业介绍,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增量激励的原则合理确定岗位分红激励额度。中国电科院2018年兑现岗位分红激励总额1551万元。岗位分红的实施有力保障了科研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不断释放科科研人员创新潜能,并将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业绩增长同激励对象的收益联系在一起,有效推动电网新技术创造、新产品研发,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布局和利润增长点。2018年中国电科院完成成果转化68项,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5%,税后利润同比增长15.8%。
——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主要政策包括《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等。激励对象侧重于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全国共选取了181户企业开展试点,央企层面10户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出资入股,地方层面的试点企业也完成了首批的出资入股,后续选择的也在积极开展战投洽谈、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工作。
国资委资料显示,经过2年多的实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吸引和留住人才作用开始显现,员工创新创业意识有效激发,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0户中央试点企业2018年利润总额平均增幅26%,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中建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郑学选表示,中建集团以中建股份上市股票为标的,实施了为期十年的中长期激励计划。股权激励为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植入初始基因,成为激发士气、创造优秀业绩的催化剂。近6年来,中建股份净资产收益率一直保持15%以上,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6%;2018年企业总资产18618亿元、股东权益4293亿元、营业收入11993亿元、利润总额718亿元,均较股权激励实施前翻了一番。
——推动中央企业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推动中央企业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包括《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制订了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的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优化总部组织结构,压减管理人员数量,不断激发管理人员活力和企业发展动力。
在员工能进能出方面,中央企业普遍编制了用工总量规划和计划,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构建正常流动机制,畅通职工进出渠道。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不断健全。
在收入能增能减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明确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加强人工成本管控,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机制,逐步提高核心骨干员工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解决中国一重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关键就是抓住三项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从‘人’的问题破局突围,进而一子落、满盘活。”中国一重职工董事、工会主席、改革办主任刘长韧表示,通过改革,构建出有竞争活力的人事、用工和分配体系,让企业焕发新的生机。
翁杰明表示,推动央企激励机制更加完善,还需落实央企主体责任,推动激励政策的综合运用;同时,需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并加强引导和培训,加快经验的复制推广。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应深入总结员工持股计划的改革经验,并稳妥推广;同时深化国企体制机制改革,从根本上激发所有员工的积极性,整体激发国企活力。建议一是要建立市场化聘用机制,做到人尽其能,能岗匹配,可上可下;二是建立科学考核与差异化分配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业绩,并以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依据;三是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机制,让员工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转自:中国金融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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