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5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税率下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进一步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至今,增值税新政落地实施已满一个月,改革红利开始在各行各业显现。
广东省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共有40余万户纳税人顺利按照新税率成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共4482.38万份,涉及金额10350.87亿元、税额1602.3亿元。
另据浙江方面统计,截至5月31日,浙江省已按下调税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及机动车销售发票共计1966.08万份,涉及纳税人416725户,总计金额8354.55亿元,税额1283.29亿元,减税降负成果显著。
已有不少企业成为增值税改革减税红利的“尝鲜者”。6月1日,是执行新税率后的第一个申报日。6月1日一大早,云南思茅某科技公司法人李冬在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办税窗口,拿着四月份和五月份的完税凭证对比后说:“我一直在关注此次税率降低对我们公司的影响,5月份的销售额比4月份的多,税款却基本持平,这样一对比,我们公司税负下降了0.93%。一年下来,能为公司省下不少钱。”
广东惠州一家火力发电企业财务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2017年为例,企业发电增值税销项税额5.47亿元,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到16%后,销项税额将变为5.15亿元,相比少计提销项税0.32亿元;去年进项税额3.82亿元,税率降低后,进项税额减少0.22亿元。扣除进项少抵扣影响,全年增值税税率减负将达1000万元。
此外,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给企业带来了红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转就给我省下了16万税款。”浙江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昱介绍说,由于该公司客户群主要是浙江省的公立医院,通常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自该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以来,收到发票的90%以上均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专票可谓是微乎其微。如今,该公司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无疑给企业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据了解,目前浙江全省已有超过6千户企业成功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记者 孙韶华)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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