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截至2017年11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19日正式挂牌。这标志着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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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初,铁路总公司系统做好顶层设计,研究提出了铁路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案,并扎实有序推进。
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中构建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由铁路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不设股东会;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领导体制方面,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在决策机制方面,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该负责人还介绍,在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本级的公司制改革方案建议已经报国家出资人代表财政部;铁路总公司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内设机构精简调整,机关部门、二级机构、人员编制分别精简10.3%、26.6%、8.1%,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总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顺利,年内将基本完成。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加快建立适应新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过程中,强化市场化经营,推进资产资本化、股权化、证券化改革,不断改进服务,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56.4亿元,全年可确保完成8000亿元投资目标;铁路客货运量双双大幅增长,截至10月底,国家铁路旅客和货物发送量同比分别增长9.4%、13.3%。
转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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