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国务院又推出六大方面的减税举措。
减税降费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些减税措施既有对原有措施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延长期限,又有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减税的力度较大,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六大方面措施中的第一项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
现代增值税制度要求税率档次尽量少,以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减少对企业投资和生产决策的负面影响,促进经济增长。目前,我国四档税率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偏多的。
“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应适时将现行的17%、13%、11%、6%四档税率进行简并,同时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以更好地发挥增值税公平、中性的税制优势,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奠定良好的税制环境。”张斌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此次简并税率是增值税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13%和11%的税率比较接近,对它们进行简并体现了先易后难的考虑。”张斌表示。
张斌说,在税率简并中,税率的变化会对下游行业的税负产生影响,国务院强调“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体现了对关系基本民生行业税收负担的重视。
国务院还决定,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同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张斌表示:“这两条都是很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为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减负,鼓励加大研发力度,有利于促进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本次国务院还推出了一项新的税收优惠措施,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科技型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往往很难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创投企业的风险投资是其重要的筹资来源。张斌表示:“对创投企业投资实施所得税优惠,有助于鼓励资本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投资,这对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此外,国务院还明确了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据悉,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记者曾金华)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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