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不停步。日前召开的国常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受访专家表示,上述举措有望于近期发布,释放更多开放红利。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
服务业是当前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着力点。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我们将推出新一批试点举措,在增值电信、医疗健康、数字经济、文旅交通、商业航天等领域,加大开放创新力度。”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据悉,商务部将在试点基础上升级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打造引领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在全国复制推广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已历经一次升级、两次扩围,目前拓展到了11个省市,包括4个直辖市、海南省和6个副省级城市。
对于下阶段重点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日前召开的国常会明确,要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融合,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国际化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研究员聂平香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看,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整体都较弱,需着力推动这些领域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
在聂平香看来,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将推动制造企业向研发、设计、品牌、服务等上下游产业延伸,还有利于提升货物贸易产品质量和水平,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再“瘦身”
新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有望于近期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表示,负面清单事项还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现行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包括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实现制造业清零。
“下一步,商务部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道,会同相关部门抓紧修订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此前表示。据介绍,即将发布的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实现全国范围内制造业限制措施“清零”。
“负面清单的‘瘦身’和完善,反映出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和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决心。”聂平香说。
除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我国还出台实施了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清单有关内容也有望完善、缩减。近期召开的国常会指出,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8月末,中国-萨尔瓦多自由贸易协定首轮谈判举行。中萨双方就谈判总体目标、工作职责等机制性安排,以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规则等领域具体议题展开磋商,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我国正在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在近期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大力度推动中日韩自贸区以及中国与挪威、瑞士、孟加拉国等自贸合作,与更多有意愿的国家和地区商签自贸协定。
“力争到2030年将我国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李詠箑说。
商签更多自贸协定的同时,我国还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撰文称,要以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契机,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同国际规则更高水平对接,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推出新一轮扩大开放举措,意味着我国正积极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这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流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还能促进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深度融合,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记者 陈芳)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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