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厚厚一沓装订整齐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文件,确权信息、交易申请、公示佐证等各项信息一一在列、详细明晰。这样一份交易文件,是土地规范、合法交易的必要条件。这份文件也见证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成为我国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的生动注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改革,对更好地保障农民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为全面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近年来,各地纷纷探索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提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农村集体项目招标采购等交易服务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陆续成立。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中心副主任刘淑华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名为“招标文件”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文件,其中确权信息、农村集体资源交易申请表、村内会议记录和公示佐证等信息详细明晰。刘淑华说,这份交易文件,是村集体土地上线交易的必要条件,其背后串起的是一整套严格的流程和规范。
依安县阳春乡精进村党支部书记张君对此深有感触。他说,近年来,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越来越多,土地产权流转交易也越来越规范。
张君介绍,发布交易项目之前,必须经过村党支部会等会议,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资源的发包价格,会议过程要形成相关材料存档。此外,还要提供交易项目的权属资料,只有被列入村集体管理台账上的土地、林权、草原等资源才能发包,资料提交到乡镇或县一级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被审核通过之后才可在平台进行交易。
产权交易在“阳光”下运行,激活了村集体经济的“一池春水”。“以前,土地发包价格往往由村里初定,但几个种植大户会私下商议,联手压价,村里很无奈,只能妥协降价。”张君说:“现在,通过平台,土地交易变得更加透明和高效。这让真正愿意种地、会种地的人有了机会,同时也提升了土地的价值。”
“现在,我们每天汇总全县15个乡镇的产权交易项目,并在公众号上发布项目推介和成交公示信息。”刘淑华说:“今年以来,截至5月末,共成交项目8501笔,挂牌底价为1.1亿元,成交价为1.26亿元,增值溢价1670余万元。”
目前,黑龙江105个县(市、区)的425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交易。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杜鹏向记者介绍,2024年以来,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交项目8.01万宗,流转土地面积376.29万亩,成交额14.88亿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节省资金1.49亿元。自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成交项目24.98万宗,成交额63.16亿元,流转土地面积1643.34万亩,为村集体和农民增加收入、节省资金6.58亿元。
近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又迎来法治保障。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范农村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表示,推动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既体现集体组织优越性又调动农民个体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有利于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记者 汪子旭 孙晓宇)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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