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5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获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拆除“篱笆”,培育“土壤”,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同时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和长效机制,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等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在发布会上介绍,《意见》出台一年多来,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和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
其中,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表示,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
在完善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朱剑桥介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建立实施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在重点消费品领域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目前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持续超过95%。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李春临说。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会议指出,要针对重点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李春临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也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在具体安排上,提出将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等举措。
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为经济发展开启更大的空间。“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李春临说。(记者 汪子旭 王文博)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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