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需多方努力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4-07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指出,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新国标”落地的成效如何,关乎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等各方利益,同时也意味着确保“新国标”的落地需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从生产角度来看,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所以,生产企业理应认清形势,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以合法合规的产品满足市场的需求。
 
  其次,从市场销售环节来看,笔者认为有赖于三个方面的努力,一是销售主体当依法行事,销售符合标准的产品,并规避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二是市场监管部门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有效监管都不容缺位,如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三是消费者应购买合法合规的产品,对于违规产品有必要举报处理。
 
  再者,从使用管理环节来看,上述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鼓励采用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要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等。当然,也有必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引导公众认识了解“新国标”,并自觉推动“新国标”的落地。
 
  再次,从“过渡期”来看,也应该兼顾人性化。自2018年5月17日颁布电动车管理办法以来,全国多地严格执行11个月过渡期政策,自行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相应过渡办法。但不能把管理方面的问题集中归结于一个国家标准的实施,更不能用提高标准来解决所有管理方面的问题。故此,在具体执法中温和执法显得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意义重大。但也应认识到,“电动自行车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不仅产业规模庞大,而且市场保有量也已超过3亿辆的规模,其中按照新国标评判,80%都属于超标车范畴”。故此,“新国标”落地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需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好地平衡与满足各方诉求。(杨玉龙)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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