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印发。仔细分析可以发现,3个自贸区的目标任务虽各有侧重,但其核心仍是聚焦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特别是进一步推进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创新,以自贸便利化为重点的监管模式创新,以金融服务业开放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等,啃下这些“硬骨头”,为自贸试验区发展奠定良好制度基础。
2014年12月份,为了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互补试验,通过试验的多样性验证制度创新以及措施复制推广的可行性,建设更多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中央决定在广东、天津、福建设立自贸试验区。3年多来,3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然而,“不息为体,日新为道”。3个自贸试验区交出亮丽成绩单的同时,新的“任务清单”如今已提上日程。
自贸试验区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什么?简单说就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目前,我国已经正式运行11个自贸试验区,共同形成了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与此同时,11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153项,实现了更多的改革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建立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改革的最好方式,就是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新作为、新成果。相信又要踏上新征程的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仍将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力争在服务国家战略、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创新试验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为全国带来新一轮的改革开放高潮。(记者 周剑)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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