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体量之巨大、双边经贸关系之密切以及创造世界贸易史纪录的涉案贸易额,使得两国近来发生的这场贸易摩擦牵动着世界各经济体的目光与神经。中美贸易摩擦变局将向何处去?中国企业如何在贸易摩擦烽烟四起的时代里化被动应对为主动筹谋?在日前由京津冀三地贸促会、国际商会和北京市进出口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与应对”交流会上,专家对中美经贸摩擦进行了溯源、展望并建言。
今年3月以来,美国主动挑起的中美贸易摩擦一度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势头。无论是对232、301等极具单边主义色彩的条款的滥用,还是其背后凸显出的“美国至上”主义,都使得美国被推上了负面舆论的风口浪尖。如今中美高层就两国经贸问题展开了磋商,在此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变局将向何处去?
典型的单边主义之举
对于很多国家和地区而言,美国的301调查都不陌生,是一个“噩梦”一般的存在。“所谓301条款,是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310条内容,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或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北京市进出口企业协会秘书长尹军直言,“根据该条款,美国自主发起调查、裁决,并采取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程序中的单边措施,因此具备强烈的单边主义色彩。”
数据显示,自从1974年301条款生效以来,美国对其他国家发起了125次301调查,并实施了17次报复行动,在国际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与抵制。
谈及美国此次将301调查大棒挥向中国的原因,尹军表示,美国加征关税产品清单聚焦的都是中国试图建立起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产业,实际上是想借此阻挠中国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01调查并非孤例,今年以来,美国采取的单边措施花样之多频率之高令世界侧目。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依据232条款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上述产品加征关税。“实际上,美国的贸易救济工具箱里有包括201在内的很多条款可选,为何偏偏选择了232条款?”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蒲凌尘就此解释称,美国201条款基本是在世贸组织的保障措施协定下立法制定的,法律标准严苛,且必须不分国别发起调查,没有所谓的豁免一说,因此受到的阻力较大。232条款则可以豁免一部分进入美国的产品,美国此次就对欧盟、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等经济体的钢铝关税设置了豁免期限,并于5月2日进一步延长了豁免期限。“通过对比上述两个条款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发起201调查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世贸组织及其成员的限制,发起232调查则跳出了世贸组织规则,并通过豁免权限增加了美国的谈判筹码,是典型的单边主义之举。”蒲凌尘总结道。
被动应对不如主动筹谋
5月3日~4日,美国总统特使、财政部长姆努钦率美方代表团访华,与中方就共同关心的经贸问题交换意见。中美贸易摩擦变局将向何处去?“特朗普政府团队里的人都是危机处理领域的行家,善于谈判同时也精于计算得失,划不来的事情不会去做。我认为中国既不应因为过高估计中美贸易摩擦的负面作用而惊慌失措,也不可忽视贸易摩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尹军如是说。
展望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趋势,蒲凌尘有着与尹军类似的观点:“长期来看,欧美和中国间的贸易摩擦趋势预计仍会比较严峻,中国企业对此应该有充分的准备。”
蒲凌尘举例称,欧盟近年来推出的对华贸易政策并不是针对中国过去几年的经贸发展情况制定的,而是带有极强的预测性——预测中国未来的产业结构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在何种阶段能够构成竞争,在未来的十年能够在世界格局中处于何种地位。“欧盟为了制定新的对华贸易政策和法规,出具了一份关于中国产业政策和具体行业情况的报告,这份多达400余页的报告对中国的核心产业作了非常细致的调查和研究,是欧盟多年的资料收集以及实地调查积累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欧盟的做法凸显出筹划战略意味,具备较强的前瞻性。”
在蒲凌尘看来,面对欧盟的“先发制人”之举,中国不可被动应对。“一方面,政府应该站在本国产业未来发展的角度上梳理政策与法律,前瞻性地预判中国会实现怎样的战略性发展,并统筹分析国际贸易结构和政策的调整;另一方面,企业不可单纯地追随市场风向或商业机遇,对国际上的法律政策和贸易措施缺乏通盘前瞻性考虑将使企业陷入被动境地。作为市场运作下的主体,企业一定要对国外的法律政策以及策略调整系统地进行跟踪、研究。这无论是对于产业的长远发展,还是对贸易摩擦的提前预判与准备都是非常重要的。”(刘明)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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