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推进各地区文化艺术和小城镇建设,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文化艺术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控地方债务化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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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艺术必然基建先行,庞大的基建规模激发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融入其中的热情。一方面,部分地方为了文化艺术建设,“有能力要上,没有能力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积极性,导致他们不惜“寅吃卯粮”、大量举债搞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沿用城市化建设中的经验,跑马圈地,以土地招商之策来化解融资难困局。开发商从自身角度出发,很可能大搞房地产投资,导致文化艺术建设再一次沦落到许多城市大拆大建的窠臼之中。
文化艺术建设是聚集特色产业,融合文化、旅游、社区等功能的创新、创业的发展事业,离不开因地制宜的崭新发展谋划。其中,突破传统城镇发展思路与惯性是地方管理者所无法回避的。但不能一谈到特色产业,相关部门的着眼点就是追求大产业、大投资、大园区,从而不顾及本镇的综合资源承载能力,自上而下地进行空间布局,其本质是满足建设大城市的思路,这种“贪大求高”的发展思路难与文化艺术建设合拍……建设文化艺术是新事业,应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事实上,准确把握文化艺术内涵,难就难在思想观念的更新上。当城市化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文化艺术建设便提上了议程,那么,该用怎样的思想观念来主导其发展模式的选择与规划?当然要抛弃老一套的发展思路———用文化艺术的建设与发展带动周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在这一点上,继续打着建设文化艺术的旗号,继续走跑马圈地、搞房地产开发、搞产业园区建设、大量举债求发展的老路,就显得不合时宜,也难以确保文化艺术建设实现预期的战略目标。
防止文化艺术建设“穿新鞋走老路”,必须要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在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布局上,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与融合。更重要的是引导村民向市民的转变,就是要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经验来引导人们投身于新经济的实践中来。如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来引导更多的村民融入其中,从而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及获得感。
建设文化艺术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人们在从事这项新事业时必须要有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抛弃过时的旧思路、旧观念、旧方法,特别要对地方债务化风险、房地产化倾向保持高度的警惕,千万不能“穿新鞋走老路”,从而延误文化艺术建设的千秋大业。(闻一言)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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