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出,欧委会仍然戴着“有色眼镜”,无视中国各类金融机构都是独立市场主体的事实,甚至罔顾基本金融事实,人为裁出了高额补贴幅度。此举严重侵害了中国钢铁出口企业的权利,也无益于欧盟钢铁业摆脱自身困境。中欧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以合作管控分歧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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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开始回暖,但钢铁领域的贸易保护主义之势却并未减弱。
6月9日,欧委会就对华热轧板卷反补贴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企业4.6%~38.6%的补贴幅度。据了解,该项关税将从6月17日开始征收。此前两个月,欧盟宣布对上述产品征收18.1%~35.9%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当天就此发表谈话时表示,中方强烈质疑欧委会裁决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分析人士指出,在加速去产能的背景下,中国对钢铁出口不仅没有补贴,相反还采取了包括加征出口关税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控制出口,近两年出口量已明显下滑。欧盟把钢铁业陷入困境归咎于中方无助于解决问题,未来中欧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以合作管控分歧。
欧委会裁决戴着“有色眼镜”
热轧板卷是重要的钢材品种,被广泛应用于船舶、汽车、桥梁、建筑、机械、压力容器等制造行业。2016年3月31日,欧洲钢铁协会代表热轧板材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90%以上的欧盟生产商提出立案申请,欧委会同年5月13日对华铁、非合金或其他合金钢热轧板材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从调查过程中可以看出,欧委会继续把国有商业银行认定为“公共机构”,将中国涉案企业获得的所有贷款都视为优惠性贷款,这成为其认定中国企业存在补贴的主要依据。
对此,王贺军指出,欧委会仍然戴着“有色眼镜”,无视中国各类金融机构都是独立市场主体的事实,甚至罔顾基本金融事实,将部分银行贷款直接当作赠款处理,人为裁出了高额补贴幅度,严重侵害了中国应诉企业的权利。
“欧美在原材料补贴和出口信贷等项目上做文章是中国企业在应对反补贴调查时面临的主要挑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傅东辉对国际商报记者解释说,以出口信贷为例,反补贴调查对包括政府在内的可能存在补贴的情况进行调查,由于要求银行公布的很多资料都涉及商业机密,银行方面没有办法配合,对方就会采用“境外市场基准价格”,从而抬高补贴幅度。
在傅东辉看来,反补贴中的“境外市场基准价格”就是反倾销中的“替代价”,是认定补贴率的不确定因素,也是对中国反补贴案中最易被滥用的规则。
中方去产能努力有目共睹
近年来,国际钢铁市场低迷,中国政府主动作为,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2016年仅在钢铁行业就退出产能超过6500万吨。2017年,我国将继续化解钢铁产能5000万吨,大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中国对钢铁出口不仅没有补贴,相反10年前就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出口,包括加征出口关税,目前最高税率达20%。
然而,欧盟不顾中国钢铁出口大量下滑的事实,近年来仍高举贸易保护大旗,对我国钢材产品发起持续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16年达到最高值,全年对我国钢铁产品发起6起反倾销调查和1起反补贴调查。“我国钢材出口在欧盟连续调查过程中受到较大影响。随着去年其他5项反倾销裁定公布,预计我国出口欧盟钢材数量2017年将进一步下滑。”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以热轧板卷为例,2016年我国向欧盟出口热轧板卷80.8万吨,同比下降53.5%,占我国热轧板卷出口总量的5.2%,较2015年下滑6个百分点。
王贺军强调,欧方把自身的产业困难归咎于中国是不客观、不公平的。解决钢铁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各国共同行动,使全球经济尽快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中方愿意加强与欧方的交流和沟通,妥善解决当前钢铁产业面临的问题。“欧盟是高补贴地区,因此其在采用反补贴措施方面相对谨慎。此次裁决结果中有企业获得4.6%的较低税率,也说明企业在配合调查时不能放弃努力,可以争取一个更好的结果。”傅东辉同时建议,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信贷利率和国有企业对原材料供应价能否采用境外基准来认定、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信贷利率的境外基准如何选择等问题上,我国政府层面应加强与欧方磋商,营造更公平的环境。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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