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对垄断水杨酸甲酯原料药的武汉新兴精英医药有限公司开出220.9221万元的罚单。随后,国家发改委官网又通报了对有原料药垄断前科的山东潍坊隆舜和医药有限公司暴力阻碍反垄断调查的处罚公告,这是国家发改委开出的首张阻碍反垄断调查罚单。两张罚单将原料药垄断问题再次曝光于公众面前。
“原料药垄断已经成为业内不能说的秘密,在垄断中,多数原料药生产企业自觉做了垄断方的同谋。”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目前,原料药垄断集中在一些小品种上,这些品种看上去不起眼,然而一旦被垄断,就可能对下游制剂企业产生“锁喉”效应。
谁在垄断小品种原料药
“在过去4年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原料药垄断的幕后黑手是一小撮常钻法律空子、不断更新违法手段的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价格垄断调查二处处长徐新宇说。
这一小撮人究竟是谁?一位从业者解答了这个疑惑,“主要是一些医药经营公司。”她表示,这些医药经营公司主要靠代理药品盈利,他们有渠道、有资金,在代理过程中发现垄断和盈利机会就会出手。
“医药经营公司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价格垄断调查二处副处长王洋林说,医药经营公司往往与关联公司一起,分头与某一种原料药的不同生产厂家接触,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各厂家买断产品,获取代理权,最终成为该原料药事实上的全国总代理。此后,经营公司与下游制剂企业接触,一边抬高原料药价格,一边胁迫企业索要回扣和保证金,或者要求回购全部制剂。
如果制剂企业不答应,就买不到原料药,制剂企业面临减产甚至停产的危险。而如果遭到查处,经营公司往往换个“壳子”,休整几年后卷土重来。因此,细细追查,原料药垄断方多有前科。
以新近阻碍反垄断调查而被罚款的隆舜和为例,这家公司的前身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在2011年因垄断盐酸异丙嗪原料药被罚款近700万元。此外,业内流传,顺通医药还曾试图垄断维生素K1原料药。
“医药公司主要挑小品种原料药下手。”一位研究人员说,小品种原料药易被垄断,与其供应短缺不无关系。由于审批严格,取得原料药生产资质的药厂并不多。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曾介绍,我国1500种化学原料药中,50种仅一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仅两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仅3家可以生产。而考虑到污染压力大、盈利空间小,真正生产的药厂数量可能更少。从近年公布的原料药垄断案来看,被垄断原料药的获批生产厂家多为个位数,实际投产的往往仅有2-3家。
从操作层面来看,垄断小品种原料药的成功概率更大。我国大宗原料药的生产主要掌握在国药、石药等大型医药企业手中,小品种原料药却多由地方药厂生产,后者生产厂家少且年产量和销量有限。
以近年被垄断的水杨酸甲酯原料药为例,这种原料药在2015的销售量还不到200吨。对原料药生产厂家来说,环保和生产成本带来的压力较大,垄断方只要适度抬高购买价格,就能买断药厂的全部产出,甚至独占某种原料药的全国市场份额。
某种意义上讲,小品种原料药的垄断投入少、收益大,这吸引了大量的投机者。以2011年的盐酸异丙嗪原料药为例,当时有媒体估算,垄断方顺通医药从中获得的利益可能近亿元。
但并非所有的垄断都能带来巨额利益。
“很多人以为垄断了原料药,价格就能翻得特别高,就能赚很多钱,这其实是误解。”健康网研究员安文华表示,垄断方能不能从中获益,要看下游制剂行情如何,如果下游卖不上价、卖不出量,那垄断方拿到的钱必然就少。“但不管垄断方赚不赚钱,原料药被垄断,一定会给下游制剂企业带来生产乃至生存压力。”安文华说。
多方协力向垄断说“不”
“从体量上来看,原料药垄断市场份额有限,并不是我们反垄断的‘大头’,但在原料药垄断监管中,我们付出的精力却并不少。”王洋林说,原料药垄断的隐蔽性和企业阻碍反垄断调查的行为,给原料药反垄断调查增加了难度。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药企阻碍反垄断调查的首张罚单,折射出监管部门在原料药反垄断调查中所受的阻碍之大。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原料药反垄断监管之难,还在于法律惩处力度之弱。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在欧洲,垄断商可能被判刑,但我国反垄断法并没有引入刑事责任。企业被查出有垄断行为,往往只是一罚了事,威慑不够。”
从增加供应的角度来看,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及时发布短缺原料药生产信息。“对一些短缺原料药品种,要引导企业抓紧生产许可申报工作,监管部门加快审批。”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学会会长潘广成建议。
王洋林则考虑,是否可以设置退出机制,让获得批文却多年不生产的原料药企业退出市场,为有技术、有生产意愿的新企业腾出位子。
此外,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企业还需加强自律,提高对合规经营的认识,培育“竞争文化”。这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的看法不谋而合,他说:“对于医药领域存在的垄断问题,一方面要从供给的角度来满足生产企业的正常需求;另一方面要从监管的角度严格执行反垄断法。查处违法行为,执法是最好的普法。”(落楠)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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