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科技部获悉,《“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日前正式印发。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按照建设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全球海洋变化、深渊海洋科学、极地科学等基础科学研究,显著提升海洋科学认知能力;突破深海运载作业、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等关键核心技术,显著提升海洋运载作业、信息获取及资源开发能力;通过全创新链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为深入认知海洋、合理开发海洋、科学管理海洋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建成一批国家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自主海洋仪器设备企业和知名品牌,显著提升海洋产业和沿海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来看,国家将开展全海深潜水器研制及深海前沿关键技术、深海通用配套技术、深远海核动力平台关键技术等研究,开展1000-7000米级潜水器作业及应用能力示范,形成3-5个国际前沿优势技术方向、10个以上核心装备系列产品;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发展近海环境质量监测传感器和仪器系统以及深远海动力环境长期连续观测重点仪器装备,自主研发海洋环境数值预报模式,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原型系统;开展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形成1500米到3000米深水油气资源自主开发能力等。
规划还提出重点任务,包括深海探测技术研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深水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极地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海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
此外,规划还就组织实施机制及模式、经费资助方式、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及风险评估等保障措施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其中,在经费资助方式上,要建立稳定增长的中央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带动地方、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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