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退出钢铁煤炭产能3170万吨和6897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和46%。
会议指出,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对列入年度去产能的煤矿要在11月底全部退出,坚决控制劣质煤进口,加强债务处置指导,鼓励兼并重组。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继续狠抓工作落实,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又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煤炭产能6897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和46%。
但督查也发现供求关系阶段性变化导致去产能动力减弱,一些地方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滞后,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兼并重组难度较大等问题。
下一步,一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扎实有效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及不符合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严肃问责。各地要限时将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彻底取缔、拆除设备,严防死灰复燃。对列入年度去产能任务的煤矿要在11月底全部退出。淘汰、停建、缓建煤电项目的任务要尽快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二要把做好转岗职工分流安置放在突出位置。支持钢城煤城打造“双创”平台,加快培育新动能,强化就业困难职工托底帮扶。要及时拨付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加强债务处置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各地要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防止淘汰落后产能弄虚作假,同时坚决控制劣质煤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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