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印发实施4个月之际,首批排污许可证落地。
据中国环境报3月27日消息,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的景兴纸业有限公司、威立雅长扬热能(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日前从当地环保部门拿到了排污许可证,成为首批获得全国唯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除此之外,有数十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进入到环保部门核发机关的审核程序当中。”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方案》明确要求,率先在火电、造纸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到2017年底前全国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环境保护部要求,2017年6月底前火电行业和造纸行业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距离这一时限还有3个月,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展情况备受关注。
根据规划,排污许可制将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一证式”管理。基于此,先期开展试点工作的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作为全国排污许可证实施的试点地区,浙江省嘉兴市不仅先期探索造纸、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核发及监管工作,同时也在嘉兴市红旗塘流域开展调研,研究一套在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压力大的流域,通过排污许可制强化企业污染排放控制的方法。
浙江省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将绍兴、台州、舟山、海宁、长兴、椒江、桐庐、义乌、天台、浦江3市7县作为试点,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理顺环保内部管理职能,取得阶段性成果,已进入全面评估试点成效阶段。浙江省环保厅指导嘉兴市对全市28家造纸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填报培训及现场申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现场审核造纸企业填报情况。
海南省则通过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有关负责人这样评价。
重庆市更注重通过排污许可证实施,建立从过程到结果的完整守法链条,全流程、多环节地促进企事业排污单位不断改进治理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事业单位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持续主动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之一。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家环保的一件大事,也是企业环保的一件大事,将会促进国家和企业环境管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公司将会认真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去执行。
转自: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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